????为解决法院系统人才流失问题,打造一支高效廉洁、文明有素的精英法官队伍,在法院系统内实施法官员额制势在必行。目前,南宁市两级法院系统共有1284名在职在编人员,其中法官924人。市中级法院共有在职在编人数244人,法官130人。本市法官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法官普遍学历高,司法考试通过率高。在受访的140名法官中,67%的法官具备本科学历;35%的法官取得硕士学位;2.8%的法官具有博士学位,2.8%的法官属于大专学历。88%的法官通过统一国家司法考试;市中院、城区法院法官100%通过了统一国家司法考试。二是法官多分布在一线办案岗,审判经验较为丰富。在受访的法官样本中,10%的法官工作在立案岗位;71%的法官在审判岗位;7%的法官属于综合审判岗位;4%的法官工作在综合行政岗位;8%的的法官工作在执行岗位。从审判经验方面看,34%的法官审判经验为5年以下;具有5年到10年审判经验的法官最多,为39%;10年至20年审判经验的法官占19%;20年以上审判经验的法官为16%。
????经分析发现,南宁市法官现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官工资水平有待提高。城区法官工资普遍较县法官高。94%的法官不满意当前自己的工资待遇。二是部分法官显示离职意愿。在被问及进入法院工作的原因,57%的法官认为这份工作稳定性高;47%的法官不想放弃专业才选择成为法官;37%的法官认为法官职业地位高、受到社会尊重;10%的法官认为自己找不到更好的工作。在询问法官近期是否有离职或跳槽意愿时,24%的法官近期有此意向。法官离职或跳槽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三种原因:一是工作压力大,压力来源主要为当事人和本职工作强度;二是工作待遇低,很难养家糊口;级别晋升慢,机会少;三是法官社会地位低,没有职业荣誉感,经常受到当事人威胁和辱骂。值得关注的是,数据显示城区法官跳槽或离职的意愿没有县法官强烈;30―40岁之间的法官离职或跳槽欲望最强烈。三是大部分法官希望能够入额。如果员额制全面铺开,76%的法官想要继续留在审判一线岗位;11%的法官愿意在审判辅助岗位工作;有13%的法官表示无所谓,愿意服从单位安排。
????为顺利推行法官员额制在南宁市两级法院系统内的顺利实施,确保在入额过程中本市法官队伍稳定,建议:一是科学核定市内法院法官员额数量。应从三个方面考虑:1.案件基数:案件基数包括案件数量和案件质量两个内容。建议组织经济、法律专业人士对该地区法院往年所接收的案件进行数量和质量评估。2.人口情况:人口密集程度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地区的法官配额是不相等的。3.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地方法院案件基数的重要因素,也是科学确定地区法官数额依据的标尺和合理调整人员结构的有效杠杆。二是限定市内法院法官筛选条件。1.法官的专业技术能力。从法官受教育的程度来衡量法官的专业技术能力是最为直观的。随着法官职业化、精英化理念的普及,法院系统内部会逐渐形成以本科学历为主导,硕士、博士等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高层次、高学历人才为发展方向的法官学历体系。因此在考察法官的专业技术能力时,可重点参考法官的受教育程度。此外,还可通过面试的方式对法官进行考评。2.法官的职业道德水平。法官职业内涵要求法官必须具有高度道德感,因此职业道德感绝对有必要纳入法官选任考核的机制。一方面,可参照发达地区对法官们进行心理测验,作为辅助性评估;另一方面,可在日常考评中,由法院监察部门定期对法官进行职业道德考察,形成书面、客观的道德考评报告,作为入额考评的依据。3.法官的审判实务经验。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建设要求法官必须经过长期而严格的训练,形成大量的司法审判实务经验积累。可将该标准量化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法官从事审判工作的年限,二是法官结案的数量及质量。三是制订市内法院法官保障方案。为保证改革能够顺利的开展,相关保障措施一定要及时跟上。1.提高法官薪酬水平。为了增强法官工作安全感,法官的薪金保障需要按等级按层次逐年提升,而不是采用无规律、数次的大幅提薪。2.稳定法官住房保障。当前,仅凭住房公积金很难解决法官的住房。设想如果在实施员额制度改革的同时,能够为在职法官提供交流房屋,法官仅需缴纳房租,不享有产权,可较好地解决法官的职业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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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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